山东推动涉税鉴证业务开展
发布日期:2007-07-30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税务报20070730
日前,山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对全省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鉴证类业务和政府购买中介服务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以切实掌握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鉴证类业务的情况。
同时,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提高涉税鉴证类业务质量,山东省注税管理中心出台了《涉税鉴证业务程序》,制定了涉税鉴证类业务工作底稿。据介绍,该底稿有100多个表格,规范了从业务接洽到提供业务报告等各个环节的执业行为,具备工具箱的职能,方便注册税务师使用。目前该工作底稿已完成,文件正在会签之中。
近年来,山东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类业务增速明显。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为例,2002年,山东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户数为350户,2003年猛增到3750户,2004年鉴证企业户数是3750户,2005年鉴证企业户数为5915户。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度~2005年度,山东省税务师事务所在开展涉税鉴证业务过程中,共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59300万元,净调增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08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