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指出,税务师事务所必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注重行业长远发展理念。杜绝短期行为,不贪一时之利,提高服务水平,在优质服务中拓宽服务范围,增加经营收入,靠良好的执业质量,赢得业户的信任支持。
《公约》共明确了11项“自律条款”。其中明确,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必须秉承自愿委托原则承揽业务,不得强行代理,只收费不服务;在执业过程中,不得为承揽业务进行不正当价格竞争,不得为招揽业务进行商业贿赂。同时指出,承接业务必须以税务师事务所名义统一接受委托,严禁注册税务师或其他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转让、转包业务,禁止不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假借税务师事务所名义承办业务。《公约》还强调,税务师事务所必须落实明码标价收费制度,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信息,不得扰乱市场,竞相压价、恶意竞争。
据了解,河北省税协还将对《公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追究违反者的责任,除了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将会在其行业诚信档案中记录相关情况。同时,对带头严格执行《公约》的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将进行公开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