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美国的税法体系不仅庞大,而且非常复杂、难懂,纳税人自己申报纳税的涉税风险很大,因此许多纳税人都借助税务代理完成纳税申报。纳税人不仅可以避免花费过多的时间精力去熟悉税法,也免去了填写复杂的纳税申报表的烦恼。如今,美国的税务代理业高度发达,不同层次的税务代理人员不仅能够满足纳税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而且在为纳税人提供广泛社会化税务服务的同时,也成为联邦税收管理重要辅助手段,使对报税环节的监督从税务机关转移到税务中介机构,有效降低了税收征收成本,提高了征管效率。因此,美国联邦税务局称税务代理业为重要“盟友”也算是名符其实。
实际上,我国的注册税务师行业与美国的税务代理业也有着异曲同工之处。虽然我国注税行业还不够发达,代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还没有实现全覆盖,但是注税行业通过提供各种涉税服务,每年都会更正海量的纳税申报信息,在维护纳税人权益的同时,也为国家挽回了大量税款。可以说,注税行业为降低税务机关税收征收成本,提高税务机关征管效率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因此,比照道格拉斯·舒尔曼的说法,我国的注税行业同样也应是税务机关的重要“盟友”。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道格拉斯·舒尔曼所称“盟友”并非我们传统概念中的盟友。在我们传统文化理解中,盟友就是一个共同利益体,一定有着非同寻常的利益关系。但是在美国,税务代理人与美国税务局没有丝毫的利益关系,只有严格的法律关系。美国有着较完善的法律体系,还有透明的、无所不在的媒体监督,所以美国联邦税务局局长称税务代理人为“盟友”没别的意思。基于此,我国的注税行业也应向不断规范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法律法规比较完善,注税行业依法办事,纳税人依法纳税,国家依法征税”的发展目标。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注税行业还没有能够担起税务机关“盟友”的角色有多种原因。除了注税行业宣传不到位,社会大众对注册税务师这个行业不了解外,注税行业缺乏有力的理论体系和法律基础,自身建设还有待加强是非常重要的原因。因此,加快注税行业立法进程,强化行业理论基础建设,规范行业发展等工作刻不容缓。
诚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虽然起步晚,但发展很快。随着注税行业的市场份额在社会经济中的不断增加,我国注税行业所承载历史与社会的责任正越来越大。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注税行业也会成为税务机关的重要“盟友”和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