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祥 |
从政府转变职能,建立法治、服务型政府的现实看,要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就必须不断简化行政管理层级和程序,大力培育和优化社会服务资源。其中,涉税中介必将成为助推税收服务社会化的重要力量。注税行业如何在政府转变职能的过程中,捕捉发展机遇,做大做强、做精做深,是当前和今后较长时间内面临的挑战。 政府转变职能带来发展机遇 在政府转变职能的大背景下,作为政府构成部门的税务机关,也必然要转变职能。借鉴先进国家经验,科学合理地界定税务机关职能,厘清社会服务与专业管理的边界,尽快将税务机关从日常事务中解放出来,专司税源监控、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和税务风险管理等执法任务。同时,通过创新纳税服务举措,将大量事务性、专业性工作赋予涉税中介机构,以构建综合治税新格局,从根本上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降低税务机关服务成本。这也应该是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这种税收管理体制改革和纳税服务理念的深化与落实,必然为涉税中介机构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一点,也被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所证明。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完善,西方发达国家通过涉税中介力量,有效实施了税收管理,节约了税务机关人力资源。在美国,有过半工商企业和近100%的个人所得税委托税务代理机构申报纳税;德国税务机关虽然有周全的服务渠道,但80%以上纳税人的涉税事宜仍然委托税务中介办理,税务机关较少和企业直接接触;在日本,“二战期间”便发展了“税理士”行业,税务代理的人员数倍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税务机关与“税理士”行业建立了畅通有效的沟通协调。在属于发展中国家的巴西、阿根廷,虽然实行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但囿于税收政策专业而繁复多变,70%纳税人都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形成了专门的税务中介代理市场。这些国家的做法,无疑可坚定我们发展注税行业,推进税收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方向与信心。 在社会化涉税服务中,注册税务师“自食其力”不增加政府负担,却为政府承担大量的涉税事务工作,其意义不言而喻。注册税务师按照独立、公正和诚信的原则,通过开拓市场服务客户,以专业的服务与智慧实现自身价值。同时,作为税收征纳双方的“桥梁”和“纽带”,注册税务师在沟通征纳信息、需求,化解涉税风险上功不可没,在全面构建社会管理体系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协同作用。 目前,注税行业日益成为重要的涉税服务社会力量,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中,日益发挥着服务、桥梁、公证等积极作用。截至2012年底,全国从事经营的税务师事务所4934个,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96540人。执业注册税务师36437人,占人员总数的37.7%。其中,广东省注册税务师事务所541家,从业人员近万人,成为全国数量最多的省份。随着服务能力的增强和服务需求的多元化,注税师的执业范围在传统的咨询、代理基础上,迅速扩展到鉴证业务、税收筹划和涉税服务承包等方面;组织机构形式也从合伙制、股份公司开始向集团化发展。与此相适应,注税师组织的服务规模与质量逐年提高,2012年全国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金28.3亿元,运营资金1.8亿元,资产总额180.59亿元,当年度委托人总户数230万户次,收入总额116.48亿元。 从立法和监管服务上,突破注税行业发展瓶颈 如何结合党的“十八大”报告创新社会管理的精神,充分发挥注税行业的作用?改进扶持、使用、监管的思路方法,是税务机关需要破解的课题。总体看,应当在观念、立法、自律与监管上下大力气,进一步拓展注税行业的发展空间。 首先,观念上要视注册税务师为“盟军”。从笔者调研掌握的情况看,目前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和人员对注册税务师还存在怕接触、怕担风险的顾虑,对注册税务师的执业成效缺乏应有的信任与肯定。在新的形势下,税务机关要“换位思考”,要充分尊重注册税务师,要相信绝大多数注册税务师通过多年的历练,执业质量和操守已有了很大提升,是税收管理上信得过、能够“解囊”相助的“盟军”、良友;对注册税务师依法执业的行为要给予及时有效的支持,依法保护注册税务师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在工作中,要积极有为地理顺税务机关、注税行业、纳税人三者的关系,区别和优化税务机关执法服务和注册税务师的鉴证服务,形成三者相互信任又相互监督的良性机制。 其次,要逐步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注税行业依法开展工作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应抓紧推动注税行业的立法,为注册税务师争取与律师、会计师同等的执业法律地位。总的思路是政府制订规则,中介组织依规办事,实现良性循环。同时,大力培育和拓展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范围,有关税、费、基金等服务性业务,按市场竞争规则允许注册税务师介入,鼓励注册税务师在依法为客户化解风险、争取权益过程中实现更大的增值服务。 再次,税务机关在扶持注税行业发展的同时,务必要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特别要抓住当前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的机遇,建立协同监管、强化信用与监管体系、建立投诉预警机制等措施,重点建立全省乃至全国统一互联、高度共享的监管信息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对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力度。 作者单位:广东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