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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增值税专门业务”培训班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4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为帮助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了解增值税转型后的政策颁布和实施情况,学习近期增值税相关的重点、难点、热点和疑点政策,中税协确定于7月6日在扬州培训基地举办“增值税专门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及授课教师 1. “营改增”政策解析——辛连珠; 2. 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制——陈玉琢; 3.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操作及案例分析——王文清; 4. 涉税相关法律解析——李登喜; 5. 增值税纳税审查方法与案例分析——高金平。 二、 培训时间 2013年7月6日—7月11日(7月6日报到,7月7日- 10日全天上课,7月11日返程)。 三、 培训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四、 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 五、 联系人 1.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培训部 吴博、赵芳芳 (010)68413988转8505、8506 (010)68414202(传真) 电子邮件:zsxpxb@163.com 2. 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学员工作处 赵静 (0514)87806600、87806967 (0514)87806671(传真) 电子邮件:yzsyxgc@126.com 六、 报名方式 1. 本期培训班通过会员管理信息系统——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is.cctaa.cn/odps/。 2. 执业与非执业注册税务师使用注册税务师安全盘(U key)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其他从业人员由所属税务师事务所通过事务所安全盘(U key)进行报名。 3. 税务师事务所须对本所的培训班报名表审核后提交地方税协,地方税协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系统首页的《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操作说明》。 如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中税协信息部。咨询电话:(010)68451149;咨询QQ:786496627。 七、具体要求 1. 2013年所有培训班报名参训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均须完成网上个人信息采集方可报名,未完成者暂不予以报名。 2. 请各地方协会按照培训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所列人数要求,积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要求报名参训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不得缺席,不得随意换人。 本期培训班报名工作将于6月25日截止,届时系统将关闭本培训班的报名功能,凡逾期未报名的地区视为自动放弃。另外,本次培训班以地方税协通过系统确认的报名表为准,凡向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报名的视为无效。 3. 7月6日报到当天有工作人员在南京机场、南京火车站及火车南站、扬州火车站、镇江火车站及火车南站、扬泰机场接站。请各地方协会提醒参加本期培训班人员将航班、车次信息于7月3日24时前在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内填好。逾期不报的视为无需接站,自行前往。如有提前报到的请按所给地址自行前往。往返机票(车票)请自理。 报到当天开通的接站电话: (1)南京机场接站人电话:13952796377 (2)南京火车站接站人电话:13952796379 (3)南京火车南站接站人电话:15152726952 (4)镇江火车站接站人电话:15152726796 (5)镇江火车南站接站人电话:13616296627 (6)扬州火车站接站人电话:13952755617 (7)扬泰机场接站人电话:13665212365 4.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注册税务师安全盘(其他从业人员无安全盘),于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5. 凡已缴纳2012年度会费的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非执业会员需交纳培训费。培训班结束后,中税协将统一发放《学时证明》。 6. 参加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 附件:“增值税专门业务”培训班名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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