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税务师可从事涉税鉴证
发布日期:2006-01-09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公布《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2月1日起,注册税务师可以腰杆儿硬朗地为企业出具财产损失等涉税鉴证报告了。
《办法》明确,税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办法》强调,对税务师事务所按有关规定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承认其涉税鉴证作用。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则应当对 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