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我省下月将对全省税务代理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发布日期:2006-07-19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福建注税网
经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同意,我省将从7月3日起对我省税务代理机构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检查人员由省国税局征管处、法规处、所得税处、监察室,省地税局征管处、法规处、二处、监察室,以及税务师事务所专家委员会组成单位组成。为此,我中心不仅下发《关于做好税务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国税局、地税局应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掌握辖区内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做好检查评定工作。同时,要求各税务师事务所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提供内部管理制度、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业务档案、执业注册税务师名单、账簿资料等检查资料,以接受检查。另外,于6月29日召开了预备会,商量评定相关事宜。此次税务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是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诚信建设,强化行业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6]58号)的重要体现,对促进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将起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