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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代报个税 漏报最高罚三倍


发布日期:2007-01-08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 2007年01月08日 07:55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梁龄)刚开始的自行纳税申报正催生一项新的中介业务——代高收入者申报纳税。对此,地税部门提醒,由于少报税、漏报税将会受到较为严厉的处罚,纳税人和税务代理人需要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如果是代理人原因造成少缴税款的,代理人将受到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私企老板花400元请人报税

  近日,私企老板陆先生找到了具有代理资质的税务师刘女士,请她代理个税申报。陆先生说,自己赚钱路子多,既开公司,又投资房地产,还炒股票。“有些收入是现金交易,不知道对方有没有代扣个税,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向税务机关进行明细申报。”老陆说,由于他不清楚自己该缴多少税,他便花400元请中介机构代为报税。

  十余中介瞄准个税代报市场

  据了解,自行纳税申报开始后,我市十余家正规涉税服务中介机构以及部分兼职人员,都瞄准了纳税申报代理业务。

  市内一家税务师事务所的相关人士称,调查显示,重庆目前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约有2万人,如加上“有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收入”等其他三类必须申报类型,需要自行报个税的人数将超过4万。有税务师事务所乐观估计,哪怕其中只有1/4的人请涉税中介机构代为报税,每人只按现行的行内价格收取300元的代理费,全市代报个税市场就将蕴含着数百万元的收入。

  该人士同时提醒,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约定纳税人需配合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不能瞒报或谎报隐性收入,或者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

  特别提醒

  找代理先签好协议

   市地税局相关人士提醒,根据规定,对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因此,纳税人最好选择有代理资质、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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