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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事务所迎来新商机 个人合理避税难实现


发布日期:2007-01-08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2007年01月05日 08:24 每日经济新闻

  在高收入人群中,很多人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处理报税事务。最简便的办法,自然是出钱请专业人士打理。

  根据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可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这一规定也考虑到了个人所得税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计算复杂,一些纳税人难以准确自行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在发达国家,个人普遍委托税务师报税,国内这一12万元纳税申报新规能否引发个人税务代理商机?据《每日经济新闻》昨日了解,目前上海大部分税务师事务所尚未借12万元新规,接到代理申报业务。不过如有这样的业务,各事务所也可承接,具体服务价格需双方协商。

  商机几何?“不大”

  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在我国主要指税务师事务所。目前,大部分税务师事务所主要业务是企业税务代理。对于12万元纳税申报规定,业内人士大多认为可能会带来一定税务代理商机,但不会很大。上海良瑞税务师事务所相关人士在接受咨询时表示,一些个人填写纳税申报表比较困难,可考虑找代理申报,“如有客户需要代理申报,我们可以承接,具体服务价格双方协商。因为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代理申报业务,而且每年只有一次。”

  个人避税?“很难”

  目前,一些企业通过中介机构的操作实现合理避税。不过对于12万元纳税申报新规,部分业内人士表示,个人税务合理避税很难实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税务师表示:“个人的薪水、 股票等收入均十分明显,想在这些方面合理避税几乎不可能。”对于12万元纳税申报内容中的如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等所得项目能否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合理避税,该税务师未明确表态。

  代理申报?当心风险

  纳税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如由于代理人的原因造成少缴税款的将对代理人进行处罚。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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