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顾问代办“12万”申报
发布日期:2007-04-19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070416中国税务报
“王先生委托我办的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完成了!”注册税务师小张拿着税务人员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高兴地说。这是3月30日发生在吉林省白城市办税服务厅的一幕。
注册税务师小张说,这已经是他第10次为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办理个人所得税代理年度申报了。
据白城市办税服务厅的高珊科长介绍,《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从2007年申报期开始,经常有像小张这样的专业代理人士来为雇主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这些专业代理人士主要是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等,被称为“私人税务顾问”。由于他们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证书和良好的专业素质,这也是征纳双方都能认同的根本。
“我们事务所近几个月已接洽了20几个涉及个人税收业务的代理协议,所里已决定设置专门负责个人税收代理的业务部。”绿税税务师事务所黄所长对笔者说。
谈到私人税务顾问的发展前景,黄所长认为,虽然现阶段私人税务顾问这一职业尚处在初级阶段,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渠道的增多和法律意识的增强,这一职业将会越来越走俏。
黄所长同时提醒:有志做“私人税务顾问”的人士,在执业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自身税务代理的执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