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李永贵会长在沪召开座谈会并会见顺访上海市税协的骆大卫先生
发布日期:2007-04-20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税协
一、2007年3月23日下午,中税协李永贵会长和上海市税协会长周杏英会长共同主持召开加强行业建设和规范执业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是上海市税协在沪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管理中心主任,以及上海青瑞、国瑞等10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座谈会涉及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如下:
(一)关于涉税鉴证业务的开展及规范工作底稿问题。最近总局以国税发[2007]9号和10号文下发了《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涉税鉴证业务准则》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涉税鉴证业务准则》(以下简称两个准则)。这两个准则对事务所开展涉税鉴证业务提供了依据,是事务所贯彻落实总局13号令、14号令规定鉴证业务的执业要求。但是,要确保落到实处,需要在基础环节有规范的执业指南和工作底稿。最近,上海市税协组织有关税务师事务所对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作了初步研究,推出有关报告,准备进一步征求意见,进行完善。江苏省和广东省税协在这方面也有不少实践尝试和经验。希望中税协牵头,尽快组织有关地方税协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完善及规范相关的执业指南和工作底稿,以便早日在全国推行。
(二)关于市场准入问题。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涉税服务中介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事务所的人才需求压力增大。而现在注册税务师考试门槛太高,难以补充专业人才需求,加之随着事务所原有业务骨干的老化,对事务所执业质量和效率有一定的影响。为了适应行业职业人才需求,希望总局和中税协积极向有关部门呼吁,放宽准入规定,尽快解决人才准入难的问题。
(三)关于积极贯彻落实总局有关注税行业发展的文件精神问题。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对注税行业的发展极为关心和支持,先后发出若干文件规定。各省级税务机关执行力度较大,但地市级税务部门落实不够,甚至不传达、不下发文件;有的地方甚至担心影响税务部门行风评比,不予宣传,已成为制约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浙江省税务机关对行业发展有正确的认识,先后发文明确了涉税鉴证业务必须由税务师事务所做的规定,应予肯定和宣传表彰。
(四)关于增强涉税鉴证业务的刚性和宣传问题。依法支持注税行业规范发展,总局虽然发了13和14号令,但是各省对有关规定和精神理解不一。有的省规定了可做业务;有的省虽然发文,但刚性不足,事务所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希望总局与中税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首先必须提升系统内人员的认识,统一到总局的文件精神上来。对总局的文件规定等,省级税务机关要负责检查地级以下税务机关的落实情况,依法支持税务师事务所规范执业。
(五)关于建立执业风险保障制度问题。根据目前注册税务师行业出现的执业风险及其防范情况,各地办法不一。有的建立了风险基金;有的参加了商业保险,但并不普遍。鉴于风险基金扣除比例有限,建议中税协继续研究并与保险部门协商,推进涉税商业保险机制及有关制度的建立,确实减轻税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的压力。
二、
2007年3月21-24日,AOTCA名誉顾问骆大卫先生在上海工作期间顺访了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上海市税协周杏英会长会见骆大卫先生并安排会谈及参观事务所。中税协李永贵会长赴上海会见了骆大卫先生,双方进行了交流。
李永贵会长表示,他很高兴在上海见到骆大卫先生。再次感谢他对中国加入AOTCA的支持和对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关心。同时,简要介绍了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给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带来的良好机遇,以及中国注税行业发展概况和取得的主要成就等,并代表中税协向骆大卫先生赠送了《前进中的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画册。另就中国办好2008年AOTCA会议进行交流。
骆大卫感谢与李永贵会长见面,也很珍惜与中国税协的友谊。对中税协近年所做的工作、行业发展、业务不断扩大和产生越来越大的社会影响,以及中税协国际知名度的提高,表示欣赏和由衷高兴,他希望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前景更美好。
骆大卫认为,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许多国家做会计及涉税服务业务,在上海市也做了50%的业务。中国要建立与他们抗衡的机构和机制。昨天上海市税协安排参观了一个税务师事务所,在上海注册并只做本市业务。而澳大利亚的事务所可在全国设立办事处。中国应当考虑,事务所要在全国开展业务,不局限于一个地域内。
AOTCA国际会议2008年拟定在中国举办。中国有条件办好这次会议。会议内容和议程要由AOTCA确定。主办国家或地区,可以选择会议讨论主题,确定演讲模式;也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到会发表演讲。2天会议时间,应安排1天时间演讲和发言讨论。对会议筹备的工作,可请AOTCA的会员团体如香港朋友帮助。
最后,骆大卫先生希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与澳大利亚同行开展交流,加强友好往来,并邀请中税协组团到澳大利亚考察。他同时希望如有可能成为中国注税协会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