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严丽梅、通讯员乔俊楠报道:有不法分子冒充中介机构对纳税人行骗!广州市国税局昨天为此特提醒广大纳税人:在委托税务师或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进行账务审核或业务代理时,应核实身份,严格按规定与事务所签订合同或协议,企业账册、凭证等资料应送到事务所,不宜交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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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国税局介绍,今年4月,一位自称是广州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陆某来到某企业,要为该企业代理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该企业由于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工作也是委托金×税务师事务所代理的,所以轻信了陆某,将2006年度的账册和凭证交与了陆某。4月底,该企业收到陆某交来的查账报告和报盘文件后,到国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前台进行申报,因报盘文件格式不符未能申报成功。于是,该企业向经管税务分局寻求帮助,税务人员在核对企业查账报告时发现,该企业提交的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是陆某篡改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原件等资料数据而成。该企业随即与广州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证实陆某非该事务所人员,广州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也没有出具有关该企业200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报告。目前该企业已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