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注税行业开展争优创佳活动
发布日期:2007-08-13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税务报070813
到2007年底,规范化税务师事务所要达到90%以上;自2008年开始,凡达不到规范化税务师事务所标准的,将不被允许开展涉税鉴证类业务。这是山东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基础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应对中介服务市场全面对外开放的措施之一。
为做好税务师事务所的基础建设工作,为下一步进行资质等级管理打下基础,山东税协下发了《关于加强税务师事务所基础建设,促进规范化发展的意见》,组织全省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加强基础建设,促进规范化发展,开展争优创佳”活动。今年,山东税协将在评选规范化税务师事务所的基础上,开展争创优秀税务师事务所活动。
据了解,山东税协制定的规范化事务所的创建和评选标准包括代理业务具体程序、工作底稿、内部管理制度、财务账簿及各类报表四大类,十六条(款)六十三项;优秀税务师事务所的创建及评选标准有税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执业质量、遵纪守法、经营规模、代理业务具体程序、工作底稿、内部管理制度、财务账簿及各类报表等八大类、二十四条(款)、一百二十三项。目前,山东各地正按照相关评选标准开展初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