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税务师事务所收费“有谱”
发布日期:2008-01-07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江淮晨报2008-1-4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省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重新制定了我省税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税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形式。
据了解,根据标准,税务师事务所代委托人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证明时,每次可收费100元;协助委托人准备资格年检申请材料,代领有关批件时,如果委托方为小企业,则每次收费100至300元,大企业则每次收费300至600元;税务师事务所替委托人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若按季度申报每季可收取200至400元,按年申报则每年收取500至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