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土地增值税税收政策性强、涉及成本项目多、时间跨度长、计算较为复杂的现实,武汉市地税局专门出台《武汉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评估与审核鉴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经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的土地增值税申报非正常的房地产企业纳税人,必须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鉴证,受托中介机构审核服务费用由政府买单,接受鉴证的企业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严格考核税务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一是必须为纳入税务机关行政监管并通过年检的税务师事务所,二是近3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处罚,三是事务所存续时间不少于5年,四是受托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不得少于8人。税务机关支付费用的多少与企业补缴土地增值税挂钩,即审核鉴证结论及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按清算审核鉴证应缴税款与纳税人清算申报税款差额的3%以内支付服务费用。
据介绍,武汉市地税局对中介机构在成本审核中弄虚作假,串通纳税人出具虚假审核成果,导致纳税人未缴、少缴税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中介机构将被列入黑名单,提请湖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撤销执业备案或者收回执业证,并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