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8月1日开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规定,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仲裁机关在办理案件,或是处理行政事务过程中涉及的价格不明,以及价格有争议的财物、标的等必须委托有关价格鉴证机构进行鉴定、认证。
重庆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结合即将实施的《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重庆市财政、税务部门正在制定涉税财物价格鉴证办法。所谓涉税价格鉴证,就是税务部门发现写入合同中的涉税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当期行情时,可以认定交易双方存在“逃税”嫌疑,并委托价格认证部门作价格鉴证。若价格认证部门经鉴定,最终认定交易价明显过低,交易双方就必须依法按鉴定的计税价格缴纳税费。
有税务专家认为,开展和实施涉税价格鉴证,对规范市场经济行为有着重要的意义。以房产市场为例,通过涉税价格鉴证,不仅可以有效遏制逃税行为,避免国家税收流失;还能增加炒房成本,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价格秩序。
据介绍,早在1990年,全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相继成立了价格鉴证机构,承担各种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统计数据显示,近3年来,重庆市价格鉴证机构每年办理的价格鉴证案件达7万余件,鉴证金额10多亿元,为委托单位办理案件和处理行政事务提供了有效的价格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