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纳税人设计、完善内控制度
在制度设计上,试点企业健全财务核算,完善发票管理变得非常重要。由于之前营业税的纳税管理模式相对比较简单,“营改增”后,对企业会计核算和发票管理的要求迅速提高,相应内控设计就显得特别重要。
具体讲,一方面,由于增值税采取的是抵扣模式,“营改增”后,企业整个会计核算体系随之改变,涉及会计科目增多,会计核算要求也相应提高。如果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对税款的计算很容易出现错误,进而引发税务风险。
另一方面,在营业税制度下,相关纳税人对于应税服务只要开具服务业发票即可,但是增值税制度下,相关纳税人被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发票也因此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上的合规性要求较之以前的服务业发票更高,对企业的财务、税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或者取得不当会使企业面临很大的税务风险。
因此,试点企业需要在合理范围内增加会计人员的配备,没有专职财务人员的企业应该及时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有专职财务人员的企业应尽快通过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相关企业应根据增值税核算的要求,及时建立和完善发票开立、领用、使用和核销的管理制度,同时对设备、货物或者相应劳务的采购也要建立起适应增值税税制的管理制度,并告知相关业务部门严格执行。
“营改增”后,试点企业需要对现行业务模式的涉税情况复核和规划,对重要业务要建立全流程内控。
首先,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根据企业的规模和业务情况,可以事先计算两类增值税纳税人的综合税负,从而在可能的情况下选择税负较轻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其次,重新规划业务模式。由于核算方式的改变,企业需要测算现有业务流程的税负变化,对于某些行业的企业,由于缺少可抵扣的进项税金,会有税负增加的风险。为防范风险,企业有必要重新规划业务模式。
例如,原来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企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营改增”后,如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适用的税率将变为11%,名义税率增加了8个百分点。如果企业未充分了解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且不做任何税务规划,由此增加的税负可能全部由自己来消化,那么其税负将增加不少。反之,如果企业能借改革之机,及时与汽车供应商及货运委托方谈判,适当调整采购成本和运费,利用增值税在各个环节均可以抵扣上一环节形成的进项税金这一特点,适度地将增加的税负转嫁出去,那么企业的税负就会得到很好的消减,企业就能享受到增值税改革试点的成果。
再次,在业务合同中充分考虑税收因素。合同决定业务过程,也是税务风险的主要载体。合同的涉税审核与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税负的高低。合同内容不同,税负高低将不同。在“营改增”后,企业要重新复核现有的业务合同,重新作设计和规划。比如,合同中对于服务价格的确定、折扣方式的运用、区分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价外费用方式的选择、结算方式的选择等等,都可能对企业整体的税负产生影响。又如,对于部分经营业务性质的描述,在合同中正确表述享受较低税率的业务模式或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经营行为等,也会对企业的税负以及商业利益产生影响。
此外,针对“营改增”后一些企业税负上升较多的情况,相关部门会对部分行业制定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的方案,申请优惠、补贴需要企业提供不少材料,企业需要做好申请的准备工作。
由于试点企业完全靠自身力量很难完成上述工作,往往需要聘请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只要中介机构抓住机遇,开发出能解决企业问题、满足企业需求的服务,自然会获得新客户、新业务。
帮助纳税人评估税务风险
在内控制度执行上,试点企业需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定期评估税务风险。税务风险评估可由企业税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由于企业自身的财务人员对政策的掌握程度有限,往往需要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来协助实施。
试点企业定期评估风险,加强内控管理,是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基本途径。企业定期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健康检查,可有效排除许多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同时,企业可以针对税务风险管理和税收筹划方面的问题咨询相关机构,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和税负。
新需求产生新业务。每次税制改革不仅会对纳税人产生影响,对专业提供涉税服务的中介机构也会产生影响,甚至会引起中介机构的重新洗牌。是在改革中倒下,还是在改革中崛起,关键看中介机构能否抓住机遇。
作者单位:中汇税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