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注协经过长期的筹备和调研,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前百家信息发布制度。中注协按照一定标准对所有参与申报评价的事务所分项打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向社会公布排名前百家事务所的相关信息。据悉,当时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满足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利益者和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状况等相关信息的需求,为社会了解、判断和选择事务所提供客观的评价依据,引导市场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选择,并借此推动和引导事务所做大做强,提升行业服务国家建设和企业经营的能力。
从2003年至今,中注协已十次发布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前百家信息。今年的百强榜上,四大中外合作所仍然凭借平均得分近400分的优势占据前四强的位置,而排名第100位的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得分仅为44.41,不及排名第一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得分的1/10。
陈毓圭说:“虽然每个年度的前百强信息榜都是以每个事务所的最终评价得分为顺序排列的,但同样的分数所代表的内涵已大为不同。现在,事务所的最终得分反映的是多达365个项目的综合评价结果。”
记者了解到,十年来,会计师事务所前百家的评价制度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的变革和发展。第一个阶段为2003年~2005年,这一阶段以事务所业务收入为唯一的排名依据,同时公布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数量、分所收入、分所数量、业务收入增长率、审计收入及兼营收入6项辅助信息,形成1项评分指标加6项辅助信息的评价模式。
第二个阶段为2006年~2010年。2006年,中注协出台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首次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发布事务所前百家信息。到2010年,形成了包括事务所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培训完成率、领军人才后备人数、收到处罚和惩戒情况5项综合评价评分指标,以及分所数量、从业人员人数、合伙人(股东人数)注册会计师年龄结构、注册会计师学历结构、审计收入、人居业务收入和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数量8项辅助指标,构成了5项评分指标加8项辅助指标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这一阶段起,百强评定不再以收入作为唯一指标,评价指标开始从单一走向多元。
第三个阶段从2011年开始至今。2011年,中注协修订和完善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评价由原来的5项评价指标扩展为365项具体指标,涉及事务所规模、业务收入构成、高端审计业务、国际业务、内部治理、人力资源、人才培养、分所管理、社会责任等15个方面,并综合体现为事务所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综合评价质量指标、处罚和惩戒4类指标。体现在事务所百强榜上,每家事务所的得分也有4个,与之前的百强榜上事务所得分只有1个不同。
很明显,与前两个阶段相比,目前阶段的评价指标体系要复杂细化得多。“其实,我们不是为了复杂而复杂,为了细化而细化。我们是想通过详细而全面的评价,最终向社会提供一个最能反映事务所真实情况的前百强榜单。同时,以此来引导和促使事务所朝着公开、公证、诚信的方向发展。”陈毓圭说。
这一效应已经有所显现。比如,去年中注协在公布前百强信息时,首次按照修订后的评价办法披露了12家事务所存在受处罚和惩戒情况。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的信息披露让公众看到,进入前百强的事务所在执业中也存在不合规的现象,有助于提醒企业在选择事务所的时候审慎从事。而且,这种披露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进入前百强的事务所有所警示——事务所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必须重视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可喜的是,在今年公布的前百强信息中,受处罚和惩戒的事务所只有9家,比去年减少了3家。
据了解,已有业内人士建议中注协今后在发布前百强信息时,能给出更全面的数据,详细披露事务所的每一项评分情况,让公众让公众从百强榜上看到上榜事务所全方位的信息。
陈毓圭表示,从事务所评价体系的发展变化历程来看,其评价指标体系越来越详细和全面,评价指标体系本身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不断提高,这使事务所前百家信息发布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十年来,中注协把前百家信息的编制、公布和推广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品牌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应该说,在前百家信息发布初期,无论是中注协还是事务所,对其作用的认识还不是很清晰,而今天看来,随着评价标准的逐步完善和科学,事务所前百家信息的持续推出,已经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上推进品牌建设和单个事务所追求品牌建设的一个重要通道。”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