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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部分税务师事务所自发搭建业务交流平台


发布日期:2013-07-29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税务报

本报记者 刘云昌

   日前,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和北京金华融税务师事务所共同举办了有多家税务师事务所参与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研讨会。据悉,这个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研讨会是北京部分税务师事务所从2010年开始自发搭建的一个业务交流平台,目的在于增进彼此学习和把控疑难问题的执业判断经验,降低执业风险。该研讨会每年举办1次,迄今已经举办4次。

    在日前举行的研讨会上,来自尤尼泰(北京)税务师事务所、致同税务师事务所、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北京洪海明珠税务师事务所和首都经贸大学税收研究所的税收专家与主办方人员一起,就研讨会前各所提供、主办所汇总的66个疑难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交流。这些疑难问题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确定、成本费用扣除、资产损失扣除、发票等合规票据、税收优惠和申报纳税6大类,涉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方方面面。其中,既有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出现的问题,也有老生常谈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

    在研讨中,首先由提出问题的税务师事务所人员介绍问题内容,指出疑难点,并报告本所的处理方式;然后由参会的其他事务所人员发表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和处理建议;待充分交流后,研讨会选择多数人的意见来确定今后处理类似问题的方式方法。研讨会后,主办所将把研讨结果整理成册返回每一个参会事务所,并通过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提交给北京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的主管处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是税务师事务所的一项基本业务,虽然年年开展,但问题年年有。之所以有这么多问题,一方面是经济行为日新月异,政策制定者未能及时了解这些新变化,导致政策滞后,并使具体经济行为涉税处理不明确;另一方面是企业财务人员、税务机关及中介机构对于税收政策执行口径与把握尺度的宽严方面存在分歧,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上的涉税争议比较多。

    据了解,2010年,针对2009年度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在内部项目经理之间进行了一次相关的业务交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由于只在一个事务所内部交流,具有很大的局限性。2011年,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决定扩大交流范围,并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其他税务师事务所,建议在税务师事务所之间横向搭建起一个业务交流的平台,以增进彼此学习和把控疑难问题的执业判断经验,降低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风险。这一建议得到了其他税务师事务所积极、广泛的响应,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这几家税务师事务所都派人参加研讨会。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王进介绍,第一届研讨会属于内部交流,并与五、六个城区的税务机关主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使税务机关对税务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准有了直观的认识,增进了税务机关对行业的正面、客观的认识。第二届研讨会有7家事务所参与,讨论的问题面更广,问题更深入。后经北京市税协领导协调安排,北京市国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还就归集的主要问题予以解答,并将相关内容公布在北京市税协网站。第三届研讨会有8家税务师事务所参与,归集的问题数量和质量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增加和提高。大家对归集的问题进行认真准备和现场热烈讨论,初步形成意见后,通过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提交给了北京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主管处室。

    北京金华融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王培表示,组织和参加这样的研讨会很有意义。一是打破了事务所同行之间“老死不相往来”的陈规陋习,通过交流学到了其他事务所的长处和经验;二是通过研讨解决了本所在执业中发现和遇到的疑难问题,降低了事务所的执业风险;三是形成了一种业务问题反馈的畅通渠道,让政策制定者能够较快地了解和掌握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而采取后续政策解答等形式予以明确,从制度上建立完善保障机制,能够很好地解决目前汇算清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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