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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税协积极参与《征管法》第89条修订工作


发布日期:2013-08-05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税协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发布后,其对《征管法》第89条的修订内容引起我市注税行业的极大关注和热议。为了引导我市注税行业从业人员正确认识并积极参与第89条修订工作,重庆税协按照中税协《关于切实关注并积极参与〈征管法〉第89条修订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协会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长办公会,认真学习和领会中税协《紧急通知》精神,把修订工作作为协会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指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邹凌嘉分工专抓此项工作,为搞好修订工作奠定了领导和组织基础。
   
二是发动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人大政协渠道反馈意见。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睿捷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梁恒青,重庆市政协委员、渝中区人大代表、重庆中鼎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王彭果充分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提出了完全赞同征管法89条修正案,赞同依法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和由国务院制定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以及中介服务必须有专业技术分工、准入和清理非法市场的建议,并通过人大政协渠道反馈意见。
   
三是组织事务所积极参与89条修改工作。重庆税协领导分别深入各事务所,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等形式收集意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如有的事务所建议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办理税务事宜。”修改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利害关系人有权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办理涉税鉴证事宜。”理由是委托主体既可以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也可以是税务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与涉税利益相关的其他单位如债权人、股东,所以不应限于过窄的主体,就是很好的意见之一。
   
四是发动全市注册税务师关注并积极参与89条修改工作。为了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关注和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我们通过网络、微博、微信、QQ群、Email等将征管法89条修改的内容、中税协紧急通知的主要精神、修改口径以及工作建议的反馈路径传递给注册税务师,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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