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制度 >中税协文件

政策制度

关于做好2017年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4 来源:中税协发[2017]005号 作者:本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会员依法执业、诚信经营,提升税务师行业的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防范业务风险,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行业自律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自律检查年度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行业自律检查对象

加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三、行业自律检查内容

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业务执行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是否遵循行业准则及业务规则,涉税专业服务是否诚信规范。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是否履行会员义务。

四、行业自律检查方式

(一)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首先做好自查工作,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向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报送相关自查资料。

(二)地方税协对团体会员和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个人会员进行专项检查;对经营指标异常或被信访举报的税务师事务所,以及拒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个人会员,采用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实地检查。

(三)中税协根据需要有选择地进行重点抽查。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行业自律工作。地方税协要做好会员自查和专项检查的动员部署工作,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检查内容。

(二)创新行业自律检查方式和行业诚信服务方式,加强对会员的引导,以增强会员的诚信意识和合规意识为行业自律检查的目标。

(三)及时公告会员行业自律检查结果。地方税协应及时向社会公告会员专项检查结果,并依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将会员行业自律检查结果列入会员诚信记录。

(四)认真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核实,督促改正;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完成后,进行全面汇总、分析,依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做出相应处理后,依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会员诚信记录。

(五)做好本地区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经验总结,对行业自律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典型案例及原因分析、处理结果等进行整理,于年底前将工作总结以及对行业自律工作的建议报送中税协(会员管理部)。

 

 

                          

                                  

 

                                2017年2月4日

 

 

(只发电子件)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印发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海南省税务局


CONTACT US     0898-66267483
版权所有:海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网站备案:琼ICP备2023004902号
ADDRESS: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路22号 / FAX:0898-66267483 / E-MAIL: web@hainanc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