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制度 >中税协文件

政策制度

关于举办“税务争议代理业务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31 来源:中税协秘发[2017]012号 作者:本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税协定于4月19日—23日在北京举办税务争议代理业务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税收征管趋于严密、规范,我国税务争议案件的数量出现大幅增长,税务争议解决程序作为化解税企矛盾的法定渠道和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武器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税务争议解决业务市场空间虽然巨大,但是对于税务师行业而言是一项新兴业务。为帮助事务所转型升级,拓展新业务市场,提升税务争议业务代理服务能力,中税协依托北京华税税务师事务所(5A)业务优势和人才优势,开展税务争议代理业务实操培训。

北京华税税务师事务所是一家5A级税务师事务所,同时是中税协试点设立的专项业务培训示范点,该所专注税务争议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和大量的成功案例。通过该业务培训,能开阔学员视野,为拓展业务提供帮助。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4月19日报到,20日-22日全天上课,23日返程。

地点: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学院南路甲4号,中央民族大学西侧)。

三、参训人员

(一)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

(二)其他人员(包括社会人员)。

四、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税务师行业发展动态与业务创新---李林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

(二)最新税法变化及纳税人权益保护——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专家;

(三)疑难股权转让税案解析与税收争议救济制度改革——施正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四)销售折扣折让引发税务争议典型案件解析——刘天永(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华税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

(五)税务稽查最新形势及纳税人稽查风险防范——袁森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教授,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六)税务争议救济程序实操要点及案例解析——赵琳(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典型案例解析——王强(华税律师事务所资深税务律师)。

五、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2800元/人。

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免培训费。

(二)交通、食宿费自理

住宿酒店: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和大厦

住宿标准:338元/间(单人间/标间)

就餐标准:150元/人/天

京外学员统一食宿;京内学员食宿请报名时说明。

酒店前台咨询电话:010-68706213

六、报名方式

(一)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报名: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协会服务”-- “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 “教育培训”报名;或直接登录网址www.ecctaa.com“教育培训”。

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二)其他人员报名:须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发送至中税协教育培训部邮箱:jypxb@cctaa.cn

七、缴费方式

1.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免培训费;

2.其他人员培训费于4月15日前汇款至:

户名:北京中注税协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账号:0200080909200168953

八、联系方式

中税协教育培训部:关迎军(13601262099)

乔娇娇(13401182078)

电话(010)68413988转8405、8410,传真(010)68457390

九、其它要求

(一)参加培训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二)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8:00,补报名须致电中税协教育培训部;

(三)本次培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

(四)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中税协会员可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7年3月27 日

报名回执表.doc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海南省税务局


CONTACT US     0898-66267483
版权所有:海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网站备案:琼ICP备2023004902号
ADDRESS: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路22号 / FAX:0898-66267483 / E-MAIL: web@hainanc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