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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善达会长在四届二次理事会闭幕式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9-08-28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税协网站

各位理事,各位代表:
  中税协四届二次理事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在会议结束前,我对会议做个简要总结,并借此机会对行业发展和有关工作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会议总体情况
  (一)会议取得的成果
  一是各项议程顺利通过。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会议拟定的各项议程顺利完成。与会人员对会议非常重视,参与程度高,会议开得很成功。
  二是会议的内容和形式都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行业协会的指示精神。2008年换届以来,根据中央统战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的要求,中税协采取了很多改革措施,运行一年,成效明显。从会议对六项工作报告的投票结果看,理事总体上是满意的。最低的一项得分82.35分,最高的一项是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得了91.34分,这说明大家对一年来的工作是认可的。
  今后的工作中,中税协将继续坚定不移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按照中央统战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的要求,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使行业发展、协会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三是理事对工作报告的评价总体上很高,但也有不同意见。与会理事通过各种方式充分表达了对报告、议案的态度,包括赞成、反对、弃权,也包括要求修改议案的建议。
本次会议在会议制度上做了一些改革,允许理事提出新议案或修正案。由于时间紧,这次会议没有理事提出新议案。一些理事提出了四个修正案。其中有两个修正案没有达到《理事建议案、修正案工作办法》规定的提案人数要求,未能进入审议程序,另外两个修正案符合规定要求,并经审议获得通过。这说明,会议制度的改革取得了实效。
  (二)会议的不足之处
  一是会议内容多,时间短。由于时间比较紧,分组讨论中,理事没有对每一项工作报告或议案都作深入的审议。另外,会议的准备工作还有欠缺,有关材料发放较晚,理事没有时间阅读材料,这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改进。要尽可能在开会之前,把材料发到理事手中,让大家有时间阅读,这样会议的效果才会更好。
  二是文件质量有所欠缺。有关报表改动较多,有些材料发出后又收回。文件质量的欠缺造成了会议质量的欠缺。今后,中税协秘书处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在文件的内容、文字方面要有所提高。
  三是部分理事没有履行好职责。中税协应参加会议理事182名,实到理事152名,缺席30名,15%的理事没有参会。希望今后每一位理事都能按时参会。有些理事虽然前来参会,但没有行使投票权。如,发出了154张表决票,最高的一项回收107张,有47名理事没投票;发出修正案表决票124张,回收99张票,25名理事没有对修正案投票。还有少数理事虽然报到了,但没有参会,这些理事不履行职责,应该受到批评。今后应当建立理事工作记录制度,就是说,投不投票要有记录,履职情况要有记录。换届时,会员代表可以根据理事履职的情况,做出选择。如果理事不能很好履职,就不能成为下一届理事候选人。
  二、传达总局领导视察中税协作出的指示
  根据总局党组的分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兰同志联系中税协,总会计师汪康同志协助联系中税协。这两位领导都是中税协的直接领导。7月27日,两位局领导视察了中税协,听取了中税协的工作汇报,并对请示的工作作出明确指示。两位领导的指示经领导审定后正式传达。
  三、关于行业发展问题
  根据协会既定规划,注税行业四年发展要达到80亿元至100亿元的规模,也就是说四年翻一番。即营业额从2007年43.3亿达到2011年的86.6亿,每年递增20%。从全国的情况看,2008年的指标没有完成,实际增长了15.93%。各地发展的差别很大,增长高的省份翻了一番,如海南、西藏;一些基数高的地方也有很高的增长,如北京增长了97%,青岛增长了93%。同时新疆、山东、浙江、黑龙江、江西出现负增长。要完成翻一番的指标,2009年要在2007年的基础上增长44%。从目前的情况看,压力是不小的。中税协的统计表中已经列明了各地按照四年翻番要求在2009年应达到的指标。省税协要把行业发展摆在更高的地位上来。
  一是要大力开拓市场。按照总局14号令,总局和省局都可以规定行业发展所做的业务范围。中税协和省税协应推动总局和省局为行业发展拓展业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文或单独发文支持行业发展,还有14个省没有发文,已经发文的省支持力度也有高有低。中税协将整理各省的材料下发,供各地参考。希望省税协多做工作,推动省局颁发文件支持行业发展。中税协将继续推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措施支持行业发展。我们拟就下列事项向总局提出建议,如:企业注销的审核;企业并购重组的纳税情况审核;上市公司纳税情况审核;农副产品收购、废旧物资行业的涉税鉴证业务等。中税协和省税协要共同推动,把市场做大做强。
  二是要加强规范自律。规范自律有两个步骤,一方面,中税协要加快执业准则体系的制定,加快工作进度,加大工作量。省税协也要下大功夫了解事务所的建设情况,这件事刻不容缓。只有了解情况,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另一方面,各级协会要抓紧开展工作。今年下半年,要启动A级事务所的认定工作,各地要对事务所进行严格审查。从北京市的经验看,自愿报名参与认定的事务所有100多家,审查后,批准了50家,还有50多家没能获批。通过审查,协会基本摸清了没有获批的50多家事务所的情况。摸清事务所情况是加强规范、搞好自律的前提,有利于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各级税协要能发现潜在的税收风险,及时向事务所提出警告、诫勉等。决不能等出事之后,才做出处理。
  四、会费收缴问题
  据统计,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会费实收比例为40.9%,尚有一多半会费没有收上来。这说明有些省税协的工作不到位。省税协要担当起责任,努力清收会费。自2007年以来的未缴会费,都要补齐。中税协原则上不同意豁免,确实需要豁免的省份要打报告,由中税协会长办公会讨论后决定。省税协如果要对事务所豁免也不能占用应上缴中税协的会费。从现在起,中税协将把会费缴纳情况逐月向省税协通报。有些省税协一次性开支较大,需要申请缓缴的,应当向中税协报告,但缓缴时间不能超过两年。
  中税协目前会费节余1000多万元。这一方面说明,协会很多业务做的不够,如培训量太少、非驻会人员的劳务报酬没有支付等;另一方面也说明,中税协坚持勤俭办会原则,严格控制开支。
  对于中税协30%的会费提取比例是否合适,中税协和省税协可以对此进行研究。如果都认为该比例需要调整,可以按程序调整。在没有调整以前必须执行现行制度。如果将来调整了,应该退还的中税协一定退还,决不让先交早交的省吃亏。总而言之,希望会费分配比例能够与各省业务匹配起来。目前还是要严格执行现行制度。
  五、对省税协工作的意见
  第一,关于省税协组织架构问题。目前,省税协的组织架构比较分散,凝聚力不强。省税协要把各自的工作情况报到中税协,以便中税协了解各省情况。目前各地税协首先要抓好组织落实,因为问题的产生与协会人员缺位有关。
  第二,关于省税协和省注税管理中心合署办公问题。加强省税协秘书处和省管理中心的联系,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要求。从目前的情况看,分开办公的只占少数。实践证明,合署办公工作效率更高,扯皮也少。中税协建议各地还是合署办公为好。
  第三,省税协要研究出台对此次会议的贯彻意见。对于中央统战部六局领导的指示,总局宋兰副局长的指示、汪康总会计师的指示,以及大会工作报告,各省税协要向省委统战部主管行业协会的领导汇报,要向省注册税务师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省政协委员的配备是由省委统战部负责的,希望统战部门在政协的工作中,能对注税行业做出安排。
  第四,加强省税协和中税协的工作联系。目前两级协会联系的情况比较差,很各省税协对中税协的文件没有回应。今后要下大力气抓好两级协会的工作衔接问题。希望短时间内,此种情况能有所改进。
  第五,关于省税协报酬制度问题。对于省税协的报酬制度,中税协只提参考意见。各省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做出决定。行业的发展,需要引进人才。中税协的出发点是建立起工作人员的薪酬制度,吸引更多人才投入到注税行业。
  第六,召开等级评定的工作会议。中税协和省税协对于事务所等级认定的工作要衔接起来。各省要在“十一”前拿出认定方案,包括指标设定、工作进度、工作要求等。省税协要启动事务所审核工作,组织好人员做好此项工作。
  第七,做好行业发展、业务收入的分析工作。省税协要对今年业务收入形势做出分析。在九月底前完成,“十一”之前报到中税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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