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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援助委员会陈联波主任委员到中税协业务援助部听取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10-01-25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税协

2009年12月3日,业务援助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联波到中税协听取了业务援助部关于2009年4月援助委员会会议以来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并对2010年的工作计划进行了研讨。中税协相关负责人王文彦、王裕康副秘书长等及业务援助部工作人员参加了汇报。
业务援助部副主任洪希娜首先汇报了自2009年4月份援助委员会会议以来业务援助部开展的几项主要工作及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与总局相关司局的联系。主要是与总局征管与科技发展司、纳税服务司举行了座谈,在了解政策导向的同时,为行业发展寻求支持。
  二、针对多个文件中提到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但未明确中介机构具体类型的问题,主动与征管与科技发展司联系,希望给予明确。此事已上报总局领导、待局务会研究。
  三、为了积极开拓市场,业务援助部对于目前社会各部门需要开具纳税证明的项目进行了搜集整理,并以书面形式建议总局将注册税务师的纳税审核报告作为开具纳税证明的依据。此事已上报总局征管与科技发展司。
  四、对各省市国地税机关有关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文件进行了收集,整理出文件目录,同时写出调查报告一并下发各地方协会,以便各地参考。五、对已收到的四起业务援助申请案,均在办理过程中。
  随后,洪希娜副主任就援助部2010年初步工作计划和思路向陈主任进行了汇报:
  一、筹备于2010年三月初召开业务援助委员会2010年会议。
  二、修订《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业务援助委员会业务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下发《关于开展日常业务援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建立援助体系,开展援助工作。
  三、参与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建设工作。
  四、努力开拓注册税务师行业市场,力争促成各级税务机关以政府购买方式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参与纳税评估及税务稽查。
  五、加强与地方税协及骨干税务师事务所建立联系。
  六、继续加强与总局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
  王文彦副秘书长结合主管业务援助部工作以来的情况对相关汇报总结如下:
  一、业务援助部作为日常工作部门,首先应理清与业务援助委员会的关系,以便更好地落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二、积极筹备2010年业务援助委员会工作会议。
  三、修订《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业务援助委员会业务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下发《关于开展日常业务援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完善地方税协机构设置,各地方税协应确定专、兼职业务援助部门或人员,明确分管领导。五、进一步开展调研工作,调研重点应放在准则体系的建立和法定业务的拓展。王裕康副秘书长也表示,在考虑各地方是否成立援助委员会的同时,建议先选择有关人员,办理日常工作。
  陈联波主任委员在听取了以上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援助部作为援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近期开展的大量工作。如开具纳税证明的搜集整理,并及时与总局协调,此项工作对于注税行业的发展十分有益。陈主任还根据现阶段的情况,提出了日后开展工作的方向:
  一、根据目前情况,应尽快确定各地方协会业务援助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分管人员,工作人员甚至可以是兼职,但一定要明确专人负责。
  二、加强与各省协会的联系,搜集各地需求,组织专题调研,积极开展工作。
  三、积极开拓注税行业市场。通过介绍各地方对注税行业的支持以及各地税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的经验,促进各地区之间的交流,从而推动注税行业的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与总局各部门的联系,争取各级税务机关对注税行业的支持。
  五、建立委员之间的联系。
  六、对于各类援助案件的援助原则,应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尽量与税务机关协商解决。有些援助案件如果不能全部解决,可以力争部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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