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我会已于9月27日将《关于举办“增值税专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2]054号)印发给你们。现根据当前业务需要,中税协培训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相关部门沟通后,对原通知中部分课程进行修改,现将具体修改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名称由“增值税专门业务”培训班修改为“营改增专门业务”培训班。
二、原培训内容修改为:
1. “营改增”政策解析——辛连珠;
2. “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申报表分析与填报——陈玉琢;
3. 增值税案例分析(含重组业务增值税问题)——高金平;
4.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操作及案例分析——王文清;
5. 涉税相关法律解析——李登喜。
原通知中其它内容不变。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